搜索结果: 共找到709条关于 驻军部队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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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驻军享有豁免权

赋予澳门驻军必要的豁免权和其他有关权利是保证澳门驻军顺利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本条对驻军的飞行器、舰船等武器装备和物资,以及执行职务的人员和车辆的免检等豁免作了规定。并对驻军及人员享有其他法定的权利和豁免作了原则规定。为了保证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本条只把与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直接有关的即可能影响或;...

关于澳门驻军的名称

驻澳门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明确了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为了方便称谓,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称为澳门驻军。;...

驻军不干预澳门特区事务

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这是对驻军在处理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时的一个总的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地方事务主要指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澳门驻军决不可染指和过问。;...

关于澳门驻军的领导关系

适量和精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是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是捍卫国家领土完整、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澳人和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澳门驻军的领导关系,符合国家对澳门驻军的要求和安排,也是适应澳门法治社会要求立法公开透明的特点。按照宪法第九十三条中央军委;...

关于驻军法的立法依据

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制定澳门驻军法的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第八十九条关于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职权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国家武装力量的规定,第九十三条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是驻军法的主要宪法依据。澳门基本法是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各项制度的法律,是由;...

保障澳门驻军依法履行职责

1999年12月20日,我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央人民政府依法派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进驻澳门,执行防务任务,是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执行澳门的防务任务,就是执行国家的防务,也就是国防。国防是属于国家主权事务。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委领导;...

禁止澳门驻军及其人员从事营利活动

澳门是被世界银行列为45个高人均收入的地区之一,人们获得经济利益的机会很多。驻军的任务是担负防务,不是经济组织。驻军人员是担负防务任务的公务人员,不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因此,驻军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参与或介入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驻军的费用由国家财政保证,不得通过商业手段或变相商业手段获得任何经济;...

澳门驻军不得参加澳门各种社会组织

澳门特别行政区地方事务具体体现,也是部队纪律的要求。澳门驻军人员不仅不得加入各种组织和团体,同时也不得支持、界入各种组织和团体的任何活动。;...

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主要是驻军的责任

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主要是驻军的责任,同时,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应当协助澳门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后,对澳门驻军使用管理的军事设施如何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根据本条规定拟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澳门驻军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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