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共找到6,621条关于 公示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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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

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关的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公示指确认物权设立、变动的依据,如登记。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关的人的;...

公示冻结、续行冻结(公示内容)

人民法院协助公示执行信息需求书执行法院: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文号:()号执行裁定书()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事项:公示冻结/续行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被执行人证件号码: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冻结/续行冻结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日期:年月日学习有;...

信用修复公示

begin--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决定对国网浙江桐乡市供电有限公司等1户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国网浙江桐乡市供电有限公司(91330483146867686B),法定代表人张黎明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桐;...

信托公示含义

三方无从知道交易对象究竟是不是信托财产。因此法律有必要在保证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同时,切实保护交易第三方利益,在这方面,信托公示制度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谓信托公示,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将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从而使交易第三方对交易对象是信托财产还是受托人自有财产能充分识别,保证第;...

信托公示的效力

关于信托公示的效力,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有两种立法例,即公示对抗主义和公示生效主义。采取公示对抗主义的主要有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而我国大陆则采用公示生效主义。这两种立法例之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公示生效主义是指信托不经公示,不生效力。我国《信托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

物权公示的效力

简单说物权公示的效力是指在物权法上所产生的公信力和确认依公示方法所取得的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谓公信力,是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时相同的;...

物权公示原则解说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这是物权法关于物权公示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物权的变动;...

公示制度

物权公示制度的核心机能在于给物权的各种变动提供统一的、有公信力的法律基础。故完善的公示制度极其必要。然而,在交易便捷及安全的实现上,公示对抗主义与成立主义具有不同的意义。公示对抗主义向人们提供的公示激励并不充分,于是在交易活动中难以期望每一物权变动恒伴公示表征。不仅如此,由于公示对抗主义未赋予公示;...

公示催告申请模板

申请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宣告无效,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事实和理由:年月日,申请人(写明事情起因、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应向支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支付人所在地属你院管辖,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判决。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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